10月17日,快递员孟某柱驾驶其公司三轮车送快递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案二审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当庭未宣判。
孟某柱驾驶电动三轮车 受访者提供
孟某珠的妻子李某云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孟某珠今年58岁,从事快递工作6年。李某云认为,丈夫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是快递公司的责任。 “我丈夫告诉公司,他没有驾照,不会开三轮车,还强迫我妻子用三轮车送快递。”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快递员孟某柱的责任究竟是由快递员承担还是由提供不符合安全标准车辆的公司承担,成为本案二审的焦点。
送快递出车祸身亡
2月4日晚,孟某柱驾驶一辆挂有中国邮政牌照的无牌电动三轮车送快递,欲左转进入路东侧某小区。由于东半边道路有车辆通过,因此该车斜停在机动车道西半边等待通行。
事发时,吴玉玉驾驶一辆普通小型客车高速行驶,该车左前角撞上了孟某柱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的右后角。当电动三轮车撞入道路东半部机动车道时,孟某柱倒地。他在对面车道被一辆越野车碾压时受伤。随后,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确认孟某柱当场死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吴宇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孟珠应承担次要责任,张无责任。
一审判决:不支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8月14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孟某柱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已被认定为工伤,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处理。本案中,孟某柱家属要求被告安徽优时速递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安徽优时速递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依法。
一审判决:国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吴宇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李某云等近亲属孟某珠因死亡造成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近亲孟某珠遭遇交通事故。包括金钱和丧葬费在内的总损失为995,521元。
孟某珠的家人声称,他们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也有雇佣关系,要求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也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公司行为违法
根据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孟某珠由安徽优时快递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安排运送至城南区马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部从事快递工作。
本案中,李某云认为该公司应承担次要责任。安徽优时快递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是否应承担?或者中国邮政江苏常州分公司是否会承担责任?
带着疑问,10月17日,正观新闻记者联系上了李某云的代理律师周兆成。
北京安建律师事务所周兆成认为,关于用人单位的认定。孟凡珠生前曾在江苏常州从事邮政快递工作六年。他所驾驶的工作车辆、所穿的衣服上都标有“中国邮政”字样。他的工作内容也是为中国邮政投递快递。他的工作地点也在邮政公司,他也受邮政公司管理。他与安徽优时快递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在邮政公司的安排下签订的。与邮政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是由于邮政公司转移用工风险所致。实际工作单位为中国邮政江苏常州分公司。在确定劳动关系时,应更多关注实际用工情况,而不是简单的合同形式。因此,邮政公司仍应对孟某柱负有安全保障和劳动保护义务。
对于提供不符合规定车辆的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问题,周兆成表示,中国邮政江苏常州分公司为孟某柱配备了一辆无证电动三轮车用于运送快递。交通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导致孟凡珠被认定为无证驾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周兆成表示,从法律角度看,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交通工具,并确保员工拥有相应的驾驶资格。邮政公司在明知孟凡珠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无牌机动车辆供其使用,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对孟凡珠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交通事故认定,孟凡珠负次要责任。法院应考虑邮政公司在提供运输和驾驶资格方面的过错。这个责任应该由邮政公司承担。
周兆成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邮政公司尚未为孟某缴纳社保,因此事故发生后,孟某的家人无法领取工伤赔偿。显然邮政公司也有责任。
“作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快递员、外卖员等劳动者工作极其辛苦,他们给千家万户带来了便利,但他们也常常面临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劳动保护不够等问题。因此,我还是想呼吁有关部门重视此类案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确保快递员和配送员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希望能够保护好这些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快递员的利益,让他们在工作中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周兆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