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木新闻记者 卢成瀚
通讯员:熊伟、谢天琪、刘飞
在外地充装液化气,回到村里将液化气倒入他人钢瓶中,实现非法盈利。 10月28日,武汉市黄陂城管局宣布,依法取缔隐藏在村湾的黑色煤气点,并处以3000元罚款。
10月中旬,有人反映,黄陂区前川街道新店村六里湾某处出现浓重煤气气味,疑似有人向该地区倒煤气。接到线索后,黄陂区燃烧管理所和黄陂城管局直属二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调查发现,一名村民将家中一个液化气瓶非法倒入另一个液化气瓶中。周边无正规的灌装设备和消防设施。当事人张明(化名)没有任何相关资质,其行为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劝阻,并查获液化气瓶14个。
回灌液化气
现场初步认定,张明的“气瓶互注”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扣押气瓶
10月21日,张明到黄陂城管局直属二中队接受调查。据他交代,他偷偷从外地城市的气瓶里充气,然后将其倒入村民家中的液化气瓶中,赚取每瓶气20元左右的差价。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处以3000元罚款,并联系该村相关负责人,督促张明不要重操旧业。
目前,张明已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