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镇远县一名男子经人介绍认识了当地一名女子,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同居。为了结婚,男方支付给女方近7万元。但当婚礼临近之际,男子却发现未婚妻患有抑郁症。未婚妻接受治疗出院后,他提出后悔结婚。随后,男方起诉法院,要求女方返还相应彩礼。 11月3日,红星新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甘肃省镇远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责令女方返还男方彩礼5万元。
判决书显示,2023年6月,男子张某与女子赵某经人介绍认识,随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同年11月,男女双方父母安排两人订婚,并约定彩礼18.8万元。当天,该男子送给赵某母亲李某3.8万元的礼物,并另外用3万元给赵某购买了衣服、首饰等。李当场向张某、赵某各退还4000元。此外,男子还给了赵某10100元“锁定金”,女子给了张某5200元“锁定金”。
然而,在张某与赵某交往过程中,张某发现赵某患有抑郁症,并送其就医。赵出院后,张提出悔婚。此时,距离两家人商定的结婚日期还不到20天,婚礼被取消,但双方无法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
随后,男方将女方告至镇远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最终查明,男子实际向女子支付了6.89万元。但赵母认为,婚期临近,男方找各种理由推迟婚事,导致女儿患上抑郁症,给她造成经济损失,不同意退还彩礼。
镇远县人民法院认为,女方通过缔结婚姻向男方索要大量彩礼,给男方家庭造成经济困难。也违反了民法典“禁止通过婚姻取得财产”的规定。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理由成立。张某与赵某婚前同居。定下婚期后,赵母就拿出一部分钱给他买了嫁妆。张发现赵病重,提出悔婚。法院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最终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彩礼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