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拆解、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和技术交流;销售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和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承办展览;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和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服务;货物的公路运输;工程设计;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随着近两年再生资源价格的快速上涨和固体废物法的实施,再生资源加工加工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越来越多的资本开始关注机动车拆解、电池回收等。但是有规章制度,并不是所有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都可以凭工废旧物资回收,有些回收利用的资质要求极高。
一、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登记必须如实填写,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废旧物资回收,其中记载的各类信息应与营业执照相符。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5、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支机构名单;6、各市、县、区国家标准区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记录汇总
二、申请程序:
1、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向废物清运地城市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危险废物转移备案表。2、产生废物的单位应当填写备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同意后,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必须经转移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危险废物跨设区市转移的,必须经迁出地设区市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接受,报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必须持有。5、产生废物的单位转移的废物如有增加或变更,必须报经移出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